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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广东设立“中国与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发表于:2012-03-14;人气指数:1234


关于在广东设立“中国与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议
    内容摘要:国务院温家宝总理2011年11月在印尼巴厘岛出席第十四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中方投入30亿元人民币设立“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目的是扩大中国与东盟多领域合作,形成中国-东盟多层次、全方位的海上合作格局,并建议双方成立相应机制对此加以研究,制定合作规划。在这个背景下,如何落实“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成为一个急迫的重要课题。本报告就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提出在广东设立“中国与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的设想及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 中国东盟合作 政策建议
    一、设立“中国与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的必要性和意义
    2012年是中国和东盟共同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10周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已建成2周年,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取得显著成就,也到了认真审视和重新评价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业绩的时候。我们认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还有挖掘各项协议的广阔空间。必须采取新的行动,在广东设立“中国与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亦简称“试验区”),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试验区”是为了促进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深入发展,在中国所划定的集中落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各项协议的试验性区域。试验区是集中落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关于海洋经济的各项协议的功能区,为中国各地、东盟各国及其企业充分利用相关协议提供示范;通过“一站式”服务,营造一个深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海洋型企业“孵化器”,促进战略性海洋产业发展;试验区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CAFTA关于海洋经济合作协议的先行试验区。
    (一)“试验区”是解决中国(广东)与东盟经贸合作中现实问题的必然要求
    我们的研究认为不少中国企业至今还不完全了解“自由贸易区”有什么作用,对现实的商机反映迟钝,丧失了许多发展机会;有专家总结,企业对东盟投资存在10大难题,第一大难题是“不了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规则”,特别是海洋产业的企业更是没有充分利用CAFTA有关协议。所以,有必要为中国和东盟的海洋型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广东设立一个以海洋产业为主的合作试验区。其次,现有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集中于制造业和服务业等传统产业,综合性平台又多在广西等省份,有必要在广东设立一个能够发挥广东比较优势的广东-东盟经贸合作平台,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能够充分发挥广东在海洋产业方面的特色和比较优势。
    (二)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设立“试验区”是落实“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的有效途径,推动中国-东盟多层次、全方位的海上合作格局的形成。通过试验区建设,把南海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落到实处。试验区还可以作为开展海上合作的依托基地,进行南海公共领域的合作,比如海洋环境监测、防灾救灾、打击犯罪等。其次,有助于进一步落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各项协议和政策。推动解决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中“大门开,小门未开”的具体问题,促进中国-东盟海洋经济交流与合作长效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再次,能够促进广东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通过“试验区”集成服务和创新机制,有助于拓展海洋产业合作范围,扩大中国-东盟海洋经济的合作规模和水平,提升中国海洋产业竞争力,提高合作项目的综合经济社会效益。最后,也是落实国务院2011年7月批准实施《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
    二、尽快制订《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
    鉴于南海国际形势变化和国家战略的需要,必须加快构建中国与东盟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合作格局。只有通过制订科学的规划,才能快速推进“试验区”建立和建设。
    (一)“试验区”规划区域的选择和确定。“试验区”是进一步落实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各项协议和政策的空间,建议选择在粤西地区湛江设置“中国与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其理由是:
    1.湛江面向南海,所处区位三面环海,与东盟各国相邻,其空间距离比广东其它地区便捷。
    2.湛江海洋资源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湛江大陆海岸线长达1243.7公里(占广东海岸线长的30%),岛岸线长780公里,港口条件好、交通便捷、发展海洋经济的产业基础良好。
    3.湛江作为体现国家战略的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良好的政策基础,通过各类政策优势的整合能够集聚形成广东与东盟海洋产业合作的体制机制优势。
    4.湛江地处粤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通过一个国家级的“试验区”建设来带动其经济发展,促进广东经济平衡发展。
    5.“试验区”依托湛江市行政区可以更快搭建管理机构,能够构建有效的体制机制,促进试验区协调,提高落实各项政策的效率。
    (二)海洋经济是一个复合产业,涉及到航运及物流、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海洋渔业、海洋生物、海洋化工、海洋工程、海洋机械及造船、海岛海滨旅游、海洋文化交流等多个领域,开展海洋经济合作能够充实中国-东盟合作领域。其合作方式可以多元化,比如通过贸易往来、相互投资、技术合作、工程承包建设、人才与技术培训、科技交流等,能够提升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层次。如何确定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重点、方式和途径,必须进行科学的规划。
    (三)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经济的合作涉及交通、海洋、农业(渔业)、能源(海上石油)、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商务部、边境海防管理、外交等部门,必须加强各个涉海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参与和制订一份科学综合规划。
    (本报告为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1JZD021)“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需求结构变化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首席专家兼报告执笔人: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主任陈万灵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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